1.4 Constructor Pattern
以上的觀念,可以用一個觀念來總結:函數(functions)就是物件(objects)。這是 JavaScript 極為重要的觀念,實務上,大量被應用在 Callback function 的實作上。上述的例子,將 Person() 視為 constructor 來使用;這個觀念亦稱為 Constructor Pattern。
上述二個例子,只有第二個寫法,才能做為 Constructor Pattern 的觀念。其差異如下:
- 不需要明確地產生物件
- 直接使用 this 物件來指定屬性(properties)與方法(method)
- 不需要 return 敍述
另外,根據物件導向的觀念,Constructor 函數的命名,要以大寫字元開頭。